太阳集团tyc5997教师培训管理办法

来源:太阳集团tyc5997 时间:2023-03-01 点击数:

太阳集团tyc5997教师培训管理办法

为加强团队队伍建设,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,提高教师业务水平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培训的原则

坚持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、理论与实践统一,按需培训、学用一致、注重实效、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。培训内容要结合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改革需要,符合现从事的专业和适应新专业建设的需要,能促进教师进一步掌握新理论、新技术和新方法。

二、培训的分类

1.岗前培训

凡新进校无教团队格证的教师均需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岗前培训。

2.新教师培训

进校前无正式教学经验的新教师入职第一年,根据学院的总体规划、个人发展规划,与学院协商确定指导教师,并按学院有关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规定,每学期至少全程听指导教师一门不少于32学时的课程,承担该课程相关助教工作,在此期间,新进青年教师每学期最多只主讲一门课程。

第一学年结束后,学院对新教师的该项培训工作做出评价结论。

3.常规培训

每位教师,每四年至少参加两次在校外举办的教学研讨或培训会议,每次会议后,要在全院(或全系/部)范围内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培训成果交流,不按规定进行交流的,不予报销相关费用,不统计培训次数。

培训内容应是与自己主讲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内容,或学院安排参加的培训活动。

常规培训原则上在暑假或寒假进行。

在四年内因自身原因未达到培训次数的教师,扣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,并应在随后的一年内完成培训,继续不完成培训的,每年加扣一个月的绩效直至完成培训。

4.挂职锻炼

根据工作需要,未获得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称号,或无挂职锻炼的中青年专业课教师,或在任职期内行业、企业挂职锻炼时间不满2年的青年教师均需到企业半脱产挂职锻炼,挂职时间为6-12个月。

挂职锻炼的教师要积极联系企业,签订协议。以企业挂职人员的身份,参与企业的部分工作,并承担校内教学任务,指导学生实践、实训、竞赛、考证等等。

半脱产挂职的教师,发放全额工资及福利补贴,同时减免挂职期间五分之一的教学工作量,其他费用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报销。

未按要求参加挂职锻炼的教师,在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申报中及职称申报中不予优先推荐。

5.访问学者

参加课改和科研课题的教师,根据需要,选派到国内外教学科研水平高、团队力量雄厚的重点大学做访问学者,进行对口进修培训。

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原则上每5年申报一次访问学者。

6.双师型教师培养

鼓励青年教师或讲师以下职称的教师,积极到企业申报工程序列职称,获得教师、工程师双团队格。对本院教师在职获得国家承认的双师或称号的教师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奖励,对在职称申报中予以优先推荐。

三、工作管理

1.教师培训工作实行两级负责制,各系(部)根据专业发展情况制定本系教师培训计划,合理安排教师外出培训,组织召开培训交流会,并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。学院负责对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供政策指导,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提高团队队伍整体素质。

2.建立教师培训登记制度,建立登记档案,收集培训材料。

3.教师培训后,须要向学院和人事处提交培训心得和证书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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